
成都医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成都医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成都医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是全校招投标工作决策、指导、管理监督的权威机构,对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1.审定学校招投标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研究确定学校重大招投标工作计划。
3.讨论决定学校招投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检查督导学校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研究确定学校招投标工作的奖惩事项。
6.研究确定“校内评标专家库”及运行机制。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都医学院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管理监督下开展工作,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合署办公,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1.贯彻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牵头推进学校相关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的实施。
2.根据工作需要,草拟学校招投标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按程序报批。对学校批准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指导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开展工作,督促公开招投标项目依法有序推进。
4.指导和检查单位自主招投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抽查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程序、合同签定及合同落实等,规范招投标工作。
5.受理有关招投标工作的质疑、投诉等,纠正招投标工作的不良现象,预防腐败。
6.指导招投标管理中心建设与管理校内评标专家库,检查专家库的运行和专家开展评标的相关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职责 下一条:成都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