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

作者:  点击数:16  更新时间:2019-09-26

成都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成都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决策、指导、管理监督的权威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审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审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划。研究确定学校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方案,推动建立学校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审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

4.部署安排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奖惩机制,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绩效考核、总结表彰等相关工作。

5.监督、指导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二级机构或专业委员会,授权二级机构或专业委员会行使相应权限内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7.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和开展其它相关工作。

成都医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合署办公,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和上级指导下开展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拟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规划草案等文件并按程序报批,牵头组织实施批准后的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国资委的安排部署,牵头实施学校资产配置,并检查监督后续使用情况。

3.负责学校国资委日常事务,协调校国资委定期召开例会,定期编写并发布校国资委工作简报。

4.收集整理学校国资委会议议题,调查论证后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学校国资委会议讨论。根据会议情况,整理会议纪要,印发落实。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重要事项的初审工作,报请校国资委研究审议后,代表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6.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产权登记、资产置换、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重要工作事项。

7.代表学校办理土地、房屋等重要资产的资产权证,统一保管学校土地、房屋、车辆、重要仪器设备的产权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或开具权属证明。

8.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协调资产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完成国有资产各类信息报表的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9.协调各部门定期核对财务账、资产账、实物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

10.协调建立全校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1.组织考核评价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与使用效益、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等工作。

12.牵头落实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13.牵头完成上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监督、巡视等工作。

14.完成学校国资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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