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调整中办公设备设施管理的通知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数:33  更新时间:2017-12-22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机构设置变化和近期干部调整的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科学管理、高效利用的原则,现就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中办公设施设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处级领导干部因调任新单位任职,只允许将本人使用的计算机携带至新任职部门继续使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资产变更登记处理即可。特殊情况确需搬迁部分设施设备者,必须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2、干部离任有继任者,原所在办公室内除计算机外的所有固定设施及工作资料、文件等,一律列入移交清单履行移交手续,由继任者继续使用。

3、干部离任后暂无继任者,空出办公室及室内所有设施设备,由国资处收回统一管理,进行再分配。

4、新任职干部办公用房及设施,原则上由所在部门内部调整。特殊情况确需新增办公设备设施者,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收集汇总报批,纳入年度计划通过政府采购流程后,方能进行补充。

5、校内所有国有资产管理,将进一步明晰管理职责,重新划分管理区域,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损坏,尽力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6、国有资产处网站已开通运行,相关管理规章、服务范围、服务程序等,都将陆续在网上展示,欢迎大家提出改进意见,以便我们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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