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粘贴固定资产条码标签的通知
各学院,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机关各部(处):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 号)及《成都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权责分明、高效利用,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粘贴固定资产条码标签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将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各部门在账资产明细清单及在账资产条码标签整理打印好后逐一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处,请各部门安排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次条码标签粘贴工作;
2、2017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条码标签粘贴工作,并将清点结果反馈至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粘贴过程中如果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拟报废的也请填写报废申请单;
3、 2018年初,学校将采取检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固定资产条码标签粘贴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要求
1、条码标签是固定资产的重要信息,与固定资产一一对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部门开展该项工作,在条码标签粘贴前要认真核对本部门条码标签、资产明细、实物的对应关系,做到标签、账、实物三者相符。
2、本次的固定资产条码标签粘贴工作,是对全校固定资产再一次的清查盘点。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请各单位在资产明细表备注栏里说明情况,并将条码标签返还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有物无账的资产,需在“有物无账”表格里登记资产相关信息并交回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3. 条码标签具体粘贴规则详见附件。
联系人:幸老师 刘老师 028-62739130
附件:《成都医学院固定资产条码标签粘贴规则》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11月16日
成都医学院固定资产条码标签粘贴规则
一、固定资产条码标签的粘贴范围
除以下情况不适宜粘贴可以不贴条码标签之外,其他固定资产原则上均需要粘贴条码标签:
(一)资产分类中房屋建筑物、土地、图书及文物等;
(二)因高温、油污、水渍等环境原因条码标签易脱落的资产;
(三)室外安装使用的资产(如监控设备、运动场上固定的体育设施等);
二、资产条码标签粘贴原则
按照物品通常摆放位置,从便于观察、易于粘贴、便于保管的原则出发,统一规定按以下顺序,选择位置粘贴标签:
(一)能够正面粘贴的,首先选取正面右侧或右上角处粘贴。
(二)正面无处粘贴的,可选择在侧部前上角粘贴。
(三)上述位置均无处粘贴的,可选择在背部粘贴。
(四)不适宜粘贴条码标签的固定资产,条码标签由固定资产相应的管理人妥善保管,便于以后对账。
三、资产条码标签粘贴注意事项
(一)条码标签内含资产的所有信息,因此,粘贴时一定要核对资产信息,必须与帐、物相对应,避免贴错资产。
(二)资产条码标签粘贴务求位置端正、整齐划一,条码标签应该粘贴在表面平坦、醒目且不易磨损的位置,以方便查看、便于扫描枪扫描条码标签;粘贴条码标签必须保持平整,不能弯曲。
(三)贴条码标签前,应对粘贴位置做去油、去污处理。
(四)条码标签粘贴要横平竖直;条码标签距离资产边界应留有一定的距离,一般以1厘米左右为宜。
(五)同一部门相同资产条码标签粘贴位置要统一。
(六)设备类资产条码标签粘贴要求:设备条码标签的粘贴原则上应粘贴在设备醒目不易磨损的外壳之处,并应方便查看,若条件允许最好粘贴在设备的右侧或右上方。
1.台式计算机的条码标签粘贴在主机侧面;笔记本电脑的条码标签粘贴在屏幕背面左上角;
2.对于台件组成的大型设备以一套“××系统”建账的(如多媒体音响系统),条码标签应粘贴在主机或价值高、体积大的设备上;
3.对于粘贴处为曲面(类似圆柱面)的,条码标签按曲面中轴方向粘贴;
4.如遇条码标签尺寸大于微小设备的,如确实无法粘贴时,条码标签由相应的资产管理人保管,便于以后对账。
(七)家具类资产条码标签粘贴要求:
1.柜类、架类家具粘贴在柜(架)正面右上角横框处;
2.桌类、沙发类家具粘贴在侧部前上角;
3.带靠背的椅子类家具粘贴在后背底部,不带靠背的椅子粘贴在防止被损毁的座面底部,凳类家具粘贴在座面底部;
4.床类家具粘贴在床腿正面不易磨损处;
5.其它类家具视其外形选定不宜磨损的位置粘贴。
四、条码标签粘贴的操作程序
(一)对照设备和资产明细上的资产信息选取相应的条码标签,核对条码标签信息(主要是资产编号)无误。
(二)将条码标签从标签纸上取下,粘贴在资产规定的位置。
(三)适当按压、抹平标签,不能有边、角翘起现象,少数设备需用透明胶带对新标签加固处理,使之牢固。
(四)定期检查资产条码标签粘贴的牢固性,一旦发现脱落或损坏,须及时补办并粘贴。
五、特殊事项
资产管理人遇到问题需及时填写需要修改的正确信息,做好记录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下办法处理。
(一)对有账无物的资产条码标签,请各单位在资产明细表备注栏里加以说明并将条码标签返还到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二)对有物无账的资产,需在“有物无账”表格里登记资产相关信息并交回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三)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资产适用单位调拨,管理人变动等情况的,需向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说明情况,并对资产实用信息做出相应变更后重新打印粘贴资产条码标签。
(四)对于下发的条码标签出现打印不清、漏打、重复、信息不符等各类问题,请及时与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联系解决。
(五)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在日常的资产管理中如有发现条码标签模糊、脱落,或标签粘贴错误的情况,请及时到资产管理科打印条码标签并重新粘贴好。
六、其他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不定期开展对固定资产条码标签的粘贴管理工作,望大家自觉遵守。有下列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不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条码标签粘贴工作,造成固定资产遗失。
(二)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实物的。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发生人事变动时,未完成交接手续,致使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清、实物遗失的。
(四)固定资产变动或者调拨,未上报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处理的。
(五)不按规定保管、使用、管理学校固定资产,导致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造成固定资产流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