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作者:  点击数:10  更新时间:2025-09-26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国有资产、招投标管理各项工作,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资产管理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内部控制相关要求,构建符合学校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的全生命周期(配置、使用、处置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制度并组织落实,持续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实效。

3.指导、监督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规范日常管理;协调学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之间的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学校资产台账及台账调整。落实专人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相关信息规范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入账、变更及注销登记。

5.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报废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核销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报备手续。

6.组织学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盘点清查、资产评估等工作。

7.落实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相关措施,负责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8.牵头组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落实资产信息化管理要求。

9.创新校内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协调促进学校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

10.归口管理学校行政办公类设备、家具用具、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

1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按要求报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牵头完成事业性资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工作,编报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报告。

(二)采购招标管理方面

1.贯彻、宣传与落实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

2.拟订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3.组织、指导校内各单位开展采购招标相关业务培训。

4.接受通过审批项目的招标采购申请,审核招标采购项目相关资料,确定招标采购的形式。

5.组织和管理学校招标采购事宜。

6.负责招标采购有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7.完成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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